昨日,记者从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案件:8名被告人谎称可以增加淘宝店铺营业额,与淘宝店铺店主签订代理运营协议,然后采取虚构销售截图、运营能力等手段实施诈骗,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昨日,记者从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案件:8名被告人谎称可以增加淘宝店铺营业额,与淘宝店铺店主签订代理运营协议,然后采取虚构销售截图、运营能力等手段实施诈骗,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昨日,记者从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案件:8名被告人谎称可以增加淘宝店铺营业额,与淘宝店铺店主签订代理运营协议,然后采取虚构销售截图、运营能力等手段实施诈骗,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9月,被告人贾某在偃师区注册成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设立财务部、运营部和业务部。明知贾实际经营的公司无相应专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代为经营大量淘宝店铺,招募被告人张某某、张、王等业务员联系客户,诱骗其购买该公司代理经营套餐。
公司成立后,贾指使业务员收集新注册的不懂淘宝运营的淘宝店主和长期无销售的店主的旺旺号。然后,他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旺旺号对应的店主的手机号,将这些旺旺号和对应的手机号交给业务员,业务员通过手机号搜索店主的QQ号和微信号,加为好友。可以谎称可以通过代理运营,通过发送虚假销售截图等方式,提高淘宝店铺的营业额和销量。可以有目的地向此类淘宝店主销售代理运营套餐(3888元、5888元、8888元三种)和虚拟技术套餐(1888元、3888元、6888元三种)。
贾等人采用文字、虚假承诺、高额回报诱导、后台销售数据虚高等手段,骗取淘宝店主的信任,从而诱导被害人购买该公司的淘宝运营套餐。后期如果受害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和问题,犯罪团伙会通过不当操作诱导受害人升级套餐,可以继续付费升级店铺,从而进一步骗取其钱财。
经查,自2020年10月,贾的公司开始经营至案发,共涉及诈骗金额101万余元。此外,截至案发,公安机关在该公司业务员的手机、电脑中查获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1.6万余条。